汉字,有繁体和简体之分, 亦称中文字、中国字、国字,是汉字文化圈广泛使用的一种文字,属于意音文字的语素音节文字,为上古时代的汉民族所发明创制并作改进,确切可考历史可追溯至约公元前1300年商朝的甲骨文。再到秦朝的小篆,发展至汉朝才被取名为"汉字",至唐代楷化为今日所用的手写字体标准--楷书。汉字是迄今为止连续使用时间最长的主要文字,也是上古时期各大文字体系中唯一传承至今的文字,有学者认为汉字是维系中国南北长期处于统一状态的关键元素之一,亦有学者将汉字列为中国第五大发明。中国历代皆以汉字为主要官方文字。
商朝甲骨文字算起,传说中汉字的发明者 仓颉
传说中汉字的发明者 仓颉由于甲骨文字已经是相当成熟的文字体系,我们可以推断汉字的发生一定远在3000年以前的商代时期。汉字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大阶段。从甲骨文到小篆是一个阶段;从秦汉时代的隶书以下是另一个阶段。前者属于古文字的范畴,后者属于近代文字的范畴。大体说来,从隶书到今天使用的现代汉字形体上没有太大的变化。从汉字跟汉语的关系看,汉字是一种语素文字。从汉字本身的构造看,汉字是由表意、表音的偏旁(形旁、声旁)和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的记号组成的文字体系。
汉字起源于图画。在汉字产生的早期阶段,象形字的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语素的意义直接发生联系。虽然每个字也都有自己固定的读音,但是字形本身不是表音的符号,跟拼音文字的字母的性质不同。象形字的读音是它所代表的语素转嫁给它的。随着字形的演变,象形字变得越来越不象形。结果是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语素在意义上也失去了原有的联系。这个时候,字形本身既不表音,也不表义,变成了抽象的记号。如果汉语里所有的语素都是由这种既不表音也不表义的记号代表的,那么汉字可以说是一种纯记号文字。不过事实并非如此。汉字有独体字与合体字的区别。只有独体字才是纯粹的记号文字。合体字是由独体字组合造成的。从构造上说,合体字比独体字高一个层次。因为组成合体字的独体字本身虽然也是记号,可是当它作为合体字的组成成分时,它是以有音有义的"字"的身份参加的。
形声字由表示意义的形旁和表示读音的声旁两部分组成。拿构造最简单的形声字来说,形旁和声旁都是由独体字充当的。作为形声字的组成部分,这些独体字都是有音有义的字。不过形旁只取其义,不取其音,例如"鸠"字的偏旁"鸟";声旁则只取其音,不取其义,例如"鸠"字的偏旁"九"。 由于字义和字音的演变,有些形声字的形旁或声旁这时已失去了表意或表音的功能。例如"球"本来是一种玉的名称,所以以"玉"为形旁。当"球"字不再指玉,这个形旁就没有作用了。再如"海"字本来以"每"为声旁。由于字音的变化,"海"和"每"的读音相去甚远,声旁"每"也就不起作用了。有的时候,形旁和声旁都丧失了原来的功能,例如"给、等、短"。这一类字已经不能再作为形声字看待了。[更多]
古人说"止戈为武","人言为信"。对于"武"、"信"两个字来说,这种解释是错误的。不过汉字体系里确实有按照这种方式造成的字,例如"不正为歪","不好为孬"。这一类字的特点是会合偏旁的字义来表现整个合体字的意义。这种字为数很少,只有个别的例子。
以上两类合体字里的偏旁有的有表意作用,有的有表音作用。下边一类的情形不同。 ③合体记号字。这一类合体字的偏旁既不表意,也不表音。这主要有两种情形。一是由于字音和字义的变化,原来的声旁和形旁已经不再表音、表意了。例如上文举过的"给、等、 短"一类字。 另一种情形可以举"章"字为例。 按照汉朝许慎《说文解字》的分析,"章"字从"音"从"十"。但一般人说"立早章"(以区别于"弓长张")的时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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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年代开始进行简化汉字的工作。1986年重新公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规定了2000多个简化字(包括用简化偏旁类推的字)。这项工作现已告一段落,今后在一个时期内将保持稳定,不继续简化。因为不断简化会破坏文字的稳定性,而且简化一批字以后,原来的繁体字并不能废除,但只用于古汉语教学和书法影视剧等艺术作品中。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从中国大陆引进了简体字。